众行致远丨微视频:7场双边会见 合作是一条主线
2021年11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普法园地公布的一个案例显示,李先生花费近50万元购得某品牌纯电动轿车一辆。提车后不久发现该车并不能跑到厂家宣称的600km续航里程,无论是车辆仪表显示还是实际使用情况,该车的真实续航里程仅为450km左右。他以欺诈为由,将销售车辆的4S店、车辆生产厂家一并告上法庭,要求“退一赔三”。但两级法院审理认为厂家和4S店将续航里程检验结果向消费者进行了明确告知,并未有欺诈的行为,并不构成消费欺诈问题,最终判决驳回了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。